經江門市人民政府同意,從今年5月1日起,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執行新標準。調整后,我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130元/月提高到1350元/月,漲幅達19.47%;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1.1元/小時提高到13.3元/小時,漲幅達19.82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