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業務通知 > 正文
關于明確2014年度惠州市有關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通知
各縣(區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(社會事務局),市直有關單位:
根據省統計局、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,2014年我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465元。從2015年7月1日起,凡計發工資待遇涉及“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”、“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”或“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”標準事項的,請統一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465元標準執行。具體事項如下:
一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的;
二、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;
三、職工(含離退休人員)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支付待遇的;
四、未參保由用人單位計發工傷保險待遇的。
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15年7月1日